2005年8月3日,田区综治委在政府二楼会议室召开第二次全委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区综治委全体成员,乡镇、街道专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副乡(镇)长、副主任。本次会议的任务是:总结上半年我区综治工作;贯彻市综治委二次会议精神,启动我区“社会青少年阳光工程”。会议的主要议程有四项:
一、黄婷婷同志汇报我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情况;
二、胡传军同志通报我区上半年综治工作情况;
三、对华联商厦限期整改验收进行表决;(已表决通过)
四、区委副书记、区综治委常务副主任朱传喜同志讲话。
(具体内容附下):
精心组织优化环境
促 进 青 少 年 健 康 成 长
团区委书记黄婷婷
近年来,全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和区综治委文件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区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大力支持下,积极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责任制,坚持为党政工作大局服务,为广大青少年成长成才服务,不断加强青少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道德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为维护全区社会政治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加大“二法一例”的宣传力度,营造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良好社会风气
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颁布实施五周年和《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颁布实施十周年为契机,在全区广大青少年中大力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两法一例”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开展经常性的主题活动。在广大青少年中开展了以“孩子、明天、责任”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以座谈、研讨、问卷调查的形式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了研究探讨,在全区掀起了学习贯彻“两法一例”的新高潮。每年3月份综合治理宣传月期间,开展以“维权与奉献”为主题的青年志愿者“两法一条例”宣传周活动,每次均组织青年志愿者参加宣传活动,共计散发宣传材料1万多份;“五四”期间,举办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知识竞赛、校外法制辅导员演讲比赛和模拟法庭案例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二是抓好心理健康教育。配合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以青少年“心理阳光”行动为载体,开展心理健康训练,帮助未成年人培养健康阳光的心理状态;通过开设讲座、宣传栏等形式,面向青少年,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交流心理健康经验,增强他们的心理健康意识。三是有针对性地加强自护教育。依托各类青少年活动阵地,广泛开展以自护知识和技能为主要内容的青少年自护教育系列活动。
二、深化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提高青少年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意识
通过举办培训班、报告会、知识竞赛、主题队会等形式,掀起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热潮。以加强“三观”、“三德”教育为重点,积极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艰苦奋斗思想,帮助他们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引导他们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近年来,以建党80周年、建国55周年、建团80周年、少先队建队55周年、五四运动86周年和毛泽东“向雷锋同志学习”题词40周年等重大纪念日为契机,开展了“伟大的党,光荣的共青团”、“迎接新世纪、创造新业绩”、“党在我心中”、“永远跟党走”等主题教育活动。2002年以来,结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贯彻实施,以“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组织开展了青春风采大赛、社区大家乐、青少年广场文艺汇演等文化活动,这些主题活动唱响了时代主旋律,激发了广大青少年的历史责任感。在学校团队工作中,通过举办18岁成人仪式集体宣誓、“远离毒品”签名、“网络文明公约”签名、手拉手和三好学生评优等活动,大力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进一步提高了广大青少年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意识。2004年以来,适时开展了“旭日杯-我心目中的商贸文化广场”少儿墙体绘画大赛、“法制教育进校园”签名仪式、“学团章、挂团徽、做模范”评比、“学雷锋、忆雷锋、争做合格小公民”签名仪式及“重温入团誓词”等活动,增强了广大青少年的自豪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有效措施
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是从源头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有效途径。团区委成立了以分管区长为主任,公、检、法、司、文化、工商等20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来具体指导开展工作。团组织和法院、司法部门进一步深化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在《田区团讯》开辟了青少年维权法制教育宣传栏,开通了148法律服务热线电话,帮助解答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有关的问题。7月份,在区政协召开的“我为率先崛起献一策”座谈会上,团区委提出的《关于加大法制教育宣传力度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未成年人犯罪》的提案作为书面材料在座谈会上发言,引起广大政协委员们的高度重视。通过各单位、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有效增强了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夯实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社会基础,净化了青少年的成长环境。
2004年,我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由于社会、家庭、学校等各方面原因,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一直呈上升态势。目前,我区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值得关注问题:一是工作网络不够健全,基层基础工作仍较薄弱。二是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整体合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对青少年中特殊群体(如失学、失管、失业等社会闲散青少年、单亲家庭子女、流动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的帮助、教育缺乏行之有效的办法。四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理论研究、实践创新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五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实效性、针对性不强,工作载体和工作措施还不完备。
针对以上问题和不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形势紧迫、任务艰巨,作为肩负全区青少年专职工作的团区委更是任重道远。2005年,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
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关键在开拓创新,重点是狠抓落实。要通过继续开展“雏鹰行动”、“手拉手”、“青少年读书活动”、“养成道德好习惯”、“五四大型广场文艺汇演”、征文演讲比赛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教育他们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务,使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在青少年心中深深扎根,使优良品德和高尚情操在青少年日常行为中逐步养成。
二、进一步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针对不同青少年群体,通过开设专栏、编辑手册,组织不同内容、不同形式的教育方式,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着力抓好闲散青少年、离异家庭青少年、进城务工青年、农村留守儿童、流浪儿童、违法犯罪青少年等重点群体的法制教育;加大报刊、团讯、网络、宣传栏等宣传力度;继续在全区开展聘请法制副校长工作,并逐步完善法制副校长工作机制。通过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不断提高法制教育的广泛性、针对性、实效性,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
三、进一步加强预防工作能力建设
认真学习贯彻即将出台的《安徽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深入调查研究,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积极探索有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矫正方式,规范和发展社区志愿者工作,扩大社区矫正试点范围。以筑城行动、青年中心、青年文明社区等活动为依托,发挥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作用。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专项治理工作
进一步加大影响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特别是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针对不良网络信息、黑网吧、淫秽色情出版物、违规经营电子游戏厅、录像厅和歌舞厅等诱发青少年犯罪的突出问题继续进行专项整治。深化“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集中开展“为了明天--维权岗在行动”活动,充分发挥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中的典型示范作用。
五、进一步完善预防工作督查机制
加强全区各单位、各部门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深化对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指导,帮助基层优化工作环境,促进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督促各单位、各部门每年扎扎实实办一两件实事,推动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深入开展。对发生严重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造成恶劣影响案件的单位、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
各位领导、同志们,新形势、新任务对全区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以及区综治委的领导下,以贯彻这次会议精神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推进我区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上半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通报
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区综治委副主任 胡传军
同志们:
我受区综治委的委托,就我区今年上半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今年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综治委的具体指导下,我区的综治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四首之区”、实现“两个率先”的目标,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夯实基层基础,推进各项综治工作措施的全面落实,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我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一、落实领导责任制,深化综治工作创新机制。
区委、区政府在深化改革、加快富民强区、建设“四首之区”步伐的同时,始终坚持把综治工作纳入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制定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以领导责任制为龙头,以目标管理制为核心,狠抓了综治各项措施的落实,及时研究涉及综治工作重要问题。在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整顿、开展禁毒活动等重要工作中,区党政主要领导均做到亲自动员部署,督查工作开展。年初,区委、区政府坚持与乡镇、街道签订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乡镇、街道在进行工作量化分解的同时,分别与辖区单位、行政村(社居委)层层签订责任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格局。同时,区委加大检查监督、考评奖惩力度,并把抓综治工作的实绩作为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和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二、务实综治基层基础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经过两年来基层基础建设活动的开展,尤其是专抓副职配备以后,我区综治基层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夯实。全区各乡镇街道均达到了“六有”:有列入编制序列的机构、有专职工作人员、有专门办公用房等必要的工作设施、有列入财政预算的经费、有统一制式的标牌和有一套规范的工作制度。配齐了电脑、电话,综治基础建设明显得到加强。全区建立了四支综治信息员队伍,共有区综治信息员26人,乡镇、街道综治信息员14人,行政村、社区信息员210人,地区单位综治信息员634人。6月初,为划转的三个乡镇配齐了专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副乡(镇)长,保障了我区综治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三、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全力维护我区社会安定
上半年,我区政法各部门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毫不动摇地继续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以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等为打击重点,展开凌厉攻势。今年1—6月份我区公安机关共打击处理1158人(刑拘199人、逮捕168人、移送起诉22人、取保候审46人、监视居住8人、劳动教养14人、治安处罚701人),比去年同期924人上升25.3%。检察院立贪污贿赂案件5件12人,审查批捕128件177人,起诉108件168人,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385件,结案1061件,依法判处刑事案件121件194人。沉重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四、明确执法责任主体,确保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
自6月初市委政法委部署“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工作以来,我区积极开展工作予以贯彻落实,成立了由区委副书记朱传喜任组长,公、检、法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制定《田家庵区“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四个阶段工作安排一览表》,安排布置29项具体工作。实行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工作联系点制度,区政法各部门按要求,都成立了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实施方案。
为促进“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的开展,我区定期召开调度会,总结前一阶段工作情况,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目前我区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正按照规定的方法步骤扎实推进。
五、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积极化解不安定因素。
认真执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定期排查、研究,规范台帐资料,对重大矛盾纠纷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1—6月份,全区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6件,已有效调处66件,并制止了多起集体赴省进京上访事件,维护了我区社会政治稳定。全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形成了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综治委协调督促,部门各负其责,依托基层化解矛盾的良性工作机制。
为贯彻落实《淮南市处理涉法案件规定(试行)》,规定接访、受理、办理、结案等环节工作,进一步提高有关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办理水平,举办了“田区政法部门依法办理涉法上访案件工作培训班”。在接访中,采用“四心工作法”(专心听、细心记、耐心谈、诚心办),认真负责地对待上访人,不仅理顺了上访人的心气,而且有助于今后的工作办理。加大对疑难上访案件的解决力度,组织、协助有关部门从稳定大局、构建和谐社会出发,特事特办,努力作到息诉罢访。对咨询者,全面准确地宣传有关法律条款和政策规定,消除其误解,使其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电话、开会、检查,专题听汇报等形式加大对转交到公安和法院上访案件的督办力度,加快其办理进度。
六、大力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
根据区委、区政府《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意见》要求,在认真总结我区公园、洞山、朝阳三个地区开展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以来取得成效的经验基础上,我区积极探索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有效方法和途径。
启动“社区警灯闪烁工程”。 年初,在市、区大力支持下,投资60余万元购买的11辆社区治安巡逻车,对城市居民区开展24小时不间断巡逻,综治办对巡逻车的使用情况加强指导、协调、督促,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工作任务及具体要求。自开展“社区警灯闪烁工程”活动以来,公安机关压发案情况明显,人民对治安工作的满意率普遍提高。
强化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根据市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领导小组的要求,对摸排出影响校园内外治安的突出问题,会同有关职能部门进行了集中整治,取缔了一批校园周边违法商业网点和流动摊点,特别是协调、解决了困绕淮南八中多年的“封门”问题,净化了校园教书育人环境。
积极做好社区闲散青少年、吸毒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和流动人员的教育、服务和管理工作。在对四类重点人群登记造册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制定方案,严格管理,努力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管得住、控得牢”。全区大力实施“青少年健康成长工程”,多形式、多途径加强对“问题青少年”和“不良青少年”的帮教工作。如新淮街道整合社会资源,协调各方联动,在社区青少年教育方面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管控,做到接茬有文书、入户有手续、帮教有责任书和帮教记录。
积极开展“无毒社区”、“无毒村”创建工作。对吸毒人员,公安派出所逐人发放限期戒毒通知书,并建立“四位一体”的帮教措施,对复吸人员一律实行劳动教养,同时不断加大禁毒宣传教育力度,推动禁毒工作深入开展。在全市创建“无毒社区”经验交流会上,我区朝阳街道介绍了创建“无毒社区”的成功做法。
八、以创平安重点工程为着力点,进一步深化企地共建工作
为优化投资环境,打造“平安田家庵区”,我区认真贯彻《田家庵区关于开展为重点工程建设创平安活动实施意见》,区和乡镇、街道两级分别成立了为重点工程建设创平安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实行“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凡涉及重点工程的企地矛盾,一律由所在地党委、政府负责调处解决。全区所有重点工程项目,全部实施了“四个一”(派出所在每一个在建重点工程设立一个治安办公室、明确一名直接联系民警、树立一块安全警示牌和制定一套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了“四大员”(综治信息员、工作联络员、治安管理员、法律服务员),设立了服务热线电话,发放了企地共建联系卡。
在重点工程所在地和周边地区,我区大力开展宣传教育,重点宣传重点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和有关征地、拆迁、补偿等政策法规,同时认真落实政策,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定期召开涉及重点工程建设的治安形势分析会议,对强买强卖、强装强卸、聚众闹事等突出问题,及时开展整治。
为确保企地共建工作取得实效,区里建立健全了严格的检查监督、定期考核和评比奖惩制度,把企地共建特别是“创平安重点工程活动”与安全生产、平时管理与年终考评相结合,把对创平安活动的考评纳入到综治责任制考核内容,纳入到综治“一票否决制”、责任追究制和综治模范乡镇(街道)的考评范围。
今年上半年我区的综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市综治委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与兄弟县区相比还有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
今年下半年我区综治工作将在市综治委的具体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努力开拓进取,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具体做法是:围绕一个目标,抓住两条主线,采取三项措施,实现四个突破。
围绕一个目标:就是围绕实现我区综治工作“争先进位、争创一流”(综治工作在全市争先进位,在全市争创一流水平)的目标。
抓住两条主线:一是抓住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这条主线,二是抓住综治队伍建设这条主线。
采取三项措施:一是完善治安防控机制;二是完善基层群防群治组织;三是强化社区青少年教育管理。
实现四个突破:一是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上求突破;二是在“四类重点人群”管理服务上求突破;三是在社区综治经费投入上求突破;四是在“创建平安社区”上求突破。
在区综治委第二次全委会议上的讲话
区委副书记、区综治委副主任朱传喜
同志们:
今天区综治委在这里召开第二次全委会议,主要是总结我区上半年综治工作情况,贯彻市综治委二次全委会议精神,启动我区“社区青少年阳光工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为建设“平安田家庵”,为我区的长治久安作出新贡献。刚才,黄婷婷同志报告了我区近年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情况;传军同志代表综治委总结了上半年工作;会议书面印发了新淮街道开展社区青少年教育的经验介绍材料;同时对华联商厦限期整改情况进行了表决;下面,我就如何贯彻市综治全委会议精神,做好我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切实增强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直接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关系到国家前途和命运。党和政府历来十分关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高度重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后就青少年健康成长问题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出台了相关政策。200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中央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去年,党中央和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央综治委又下发《关于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并在全国部署开展了“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省综治委也相应在全省实施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7月5日市综治委二次全委会议通过的“社区青少年阳光工程”实施方案具体布置了我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这些,都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高度重视,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长远发展的远见卓识和对中华民族前途命运极端负责的执政风范。我们一定要从战略的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第一、做好青少年的教育工作,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体现。做好青少年的教育工作,关心青少年成长,促进青少年发展,是实现群众切身利益的实事工程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基础工程。做好对青少年的教育工作,为青少年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帮助他们明辨是非善恶,远离违法犯罪,是我们关爱青少年、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一项重要任务;是事关青少年群体健康成长的大事,是事关千家万户的安宁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大事,也是关系到我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事。
第二,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确保社会治安大局平稳的治本之策。我区青少年总体上是好的,广大青少年热爱祖国、热爱淮南、积极向上、团结友爱、文明礼貌。他们朝气蓬勃,意气风发,充满活力,充满生机,乐于创造,富有希望。但是,也不可否认,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居高不下,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重要因素。青少年刑事犯罪不仅比例高,而且,越来越年轻化、团伙化、暴力化,作案手段也越来越残忍。同样,我区青少年违法犯罪情况也相当严峻。我们要保持全区治安大局持续平稳,不仅需要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不仅需要加大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力度,尤其需要坚持以人为本,努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强化源头预防,消除违法犯罪的根源。
第三,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实现“抢抓机遇、发展至上、率先崛起”目标的现实要求。当前,我区改革进一步深化,开放进一步扩大,经济发展正处于率先崛起的起步阶段,正处于快速增长的上升时期。实现“抢抓机遇、发展至上、率先崛起”这一目标,靠的是人才,靠的是人才的素质。我区的奋力崛起,需要有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作为保障,更需要全区人民人人尽责、个个当先。青少年是全区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力军和建设者。抓住了青少年,就是抓住的未来。
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把思想和眼界提高到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提高到和谐社会建设的高度,提高到建设“平安田家庵”的高度,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和坚定性;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战略高度和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工作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认真落实“社区青少年阳光工程”各项措施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也是一项紧迫的现实任务。近年来,全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就我区目前的情况看,这项工作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一是组织体系不够健全,二是工作保障不够有力,三是工作措施不够落实,四是方式方法不够有效。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抓好这项工作,需要突出一个重点群体,用好一个活动载体,认真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突出一个重点群体。即社区(闲散)青少年这个群体。我们要特别强调关注闲散青少年群体,加强对闲散青少年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当前,闲散青少年问题非常突出,已经成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点群体。从我区情况看,青少年违法犯罪主要涉及的是这类群体。调查结果表明,我区社区(闲散)青少年现状呈四个特点:一是人数多。据最新统计,我区城区现有社区青少年总数10226人。二是犯罪率高。据统计,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总数已占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犯罪又占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80%以上。三是增长快。我区每年就有6000至7000初、高中毕业生流向社会。四是后患大。从犯罪学角度来看,青少年时期是危险年龄段,出现问题的年龄越小,日后重新违法犯罪的可能性就越大。据国外著名的犯罪学专家沃尔夫·德摩研究发现的规律:在17岁以前连续5次犯罪的人,90%以上将来会是职业犯罪分子;4次犯罪80%将是职业犯罪分子。可见,加强对他们的教育管理至关重要,做好这个群体的工作,就能在很大程度上遏制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
用好一个活动载体。即要用好“社区青少年阳光工程”这个活动载体。社会闲散青少年处于学校不再管、家庭管不了(部分家庭)、社会无人管的特殊境地,最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歧途。但另一方面,作为社会管理服务者的各级党委、政府,往往更多地关注“4050”人员,无形中忽视了这一群体。因为“4050”人员有困难即以上访、游行等方式去“找政府”、“找组织”。而社会闲散青少年有困难则几乎从不“找政府”、“找组织”,他们一是“找家庭”——而家庭往往很难解决他们的问题,二是“找社会”。由于他们世界观不成熟、辨别是非能力差,加之行为过激、攻击性强,甚至期盼不劳而获、一夜暴富,因而“找社会”的方式许多都表现为非理性的偷盗、抢劫、诈骗,制造治安和刑事案件,危害社会。我们实施“社区青少年阳光工程”,就是要变他们非理性地“找社会”为党委、政府主动找他们,利用这一群体“可塑性”强的特点,教育、引导、帮助他们走上正道,成为有益于社会的人,以达到遏制、减少、预防违法犯罪的目的。教育管理闲散青少年这一艰巨而又光荣的任务必须由社会承担,必须由各级党委、政府,尤其是街道、社区承担。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对象在基层,基层的工作状况,直接决定着这项工作的成效。只有把着力点放到基层,把措施落实到基层,预防工作才能收到实效。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的《“社区青少年阳光工程”实施方案》已印发到各乡镇、街道。这个《方案》明确了工作的任务目标,就是要按照“以人为本抓基层、以防为主打基础”的思路,通过活动的实施,教育帮助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最大限度地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遏制违法犯罪。之所以称闲散青少年为社区青少年,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称作“社区青少年阳光工程”,主要考虑是“闲散”和“违法犯罪”等词汇,对广大青少年及其家长而言有负面效应,“阳光工程”的提法更有利于做好工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着眼于加强基层工作,按照《方案》的规划设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要充分调动基层单位和社区群众参与的积极性,通过建立基层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工作主体和责任主体,在街道和社区层面发挥出党政的牵头作用。要通过动员组织青年志愿者、社区民警、离退休老同志等参与这项工作,完善并不断壮大基层工作队伍;通过深入开展调研,及时了解和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掌握社区青少年的动态信息,推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实现家庭、学校和社会的预防工作在社区整合。
认真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有效整合资源。各街道(乡镇)和社区要针对青少年违法犯罪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和重点问题,广泛利用社会资源,加强投入。在力争不断加大财力投入的同时,一方面,要有效整合人力资源。要以社区为重心,进一步加强基层综治组织建设。乡镇、街道和社区要成立专门的工作组织;有条件的地方,要建立社区(村)、学校和有关部门参与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措施、合理分工、明确责任。要加强街道(乡镇)政法、综治基层组织和社区共青团、妇联、民警、司法干部、专业社会工作者等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专门工作队伍建设。建立社区青少年法制宣传、帮教助困、社区矫正和心理辅导队伍,规范和加强社区、物业小区、单位、企业、学校以及文化娱乐场所的保安队伍建设,发挥他们在社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中的积极作用。要善于挖掘社区人力资源,想方设法把离退休老党员、老干部、法律工作者、教育工作者等组织发动起来,调动他们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的余热。另一方面,要有效整合物力资源。要认真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大力推进校内和校外青少年教育活动阵地建设。动员学校在课余和节假日向社区青少年开放校内各种活动场所、设备和图书室、计算机室等功能教室。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所属的文化体育设施,要创造条件对全社会特别是青少年开放。要努力创建社区青年中心、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社区就业培训基地、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等,积极开展校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有条件的校园和社区要有组织地建设一批非营利性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乡镇、街道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坚持开展经常性地摸底排查、建档立卡,掌握社区闲散青少年底数,并以社区为终端,建立横向联系各个成员单位、纵向联系各个社区的区域性闲散青少年动态管理系统,有条件的单位可以依托互联网络,建立信息管理系统,为构建覆盖全区、资源共享的信息系统打好基础。
二是要丰富活动形式。要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教育活动。要抓好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教育引导青少年热爱祖国,热爱民族,热爱淮南;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远大志向和正确的理想信念;教育引导青少年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学习教育活动要丰富多采、形式多样,贴近青少年的生活和思想实际,为广大青少年所喜闻乐见。活动中,要注意把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同技能培训密切结合起来,让青少年在接受教育,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的同时,也能增强就业技能。要发挥社区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效利用社区资源,因地制宜组织开展一些文体活动,使青少年在活动中陶冶情操,提高素质。在加强学习教育和广泛开展各类文体活动的同时,还可以组织发动一些素质较高的青少年参与社区巡逻看护等社会公益活动。总之,各街道(乡镇)和社区要以实施“社区青少年阳光工程”和开展基层安全创建活动为载体,深化“青少年零犯罪社区”、“安全文明小区”、“无毒社区”和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创建工作,深入开展“青少年远离毒品行动”、“不让毒品进我家”等活动,通过开展丰富多采、形式多样,为广大青少年喜闻乐见的管理教育服务活动,支撑起“社区青少年阳光工程”。要把社区青少年的管理教育服务与治安防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努力提高基层预防控制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水平。
三是要切实净化环境。尤其要进一步净化青少年成长的文化环境,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社会诱因。不良文化环境是引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温床,必须下决心清理整治。要加大联合打击力度,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针对非法网吧、不健康“口袋书”、违规经营电子游戏厅、录像厅和舞厅、“歌吧”等危害青少年成长的突出问题开展联合行动,政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密切配合,严厉打击。要认真落实末成年人不得进入营业性网吧的规定,坚决查处网吧的违规行为;切实加强对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艺厅、录像厅等社会文化场所的管理。要坚持“一校两表”制度,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坚决取缔中小学校周围200米以内的网吧和电子游戏经营场所,铲除校园周边的“黄、赌、毒”等丑恶现象,维护学校治安稳定。要加强经常性的监督管理,通过设立举报热线、成立义务监督员队伍,建立监督、举报和快速受理机制,把不良社会现象消除在萌芽状态。综治、法院、检察院、教育、公安、民政、文化、司法、劳动保障、建设等部门和共青团组织要共同组织实施,广泛开展并不断深化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严厉打击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不良网络信息、非法“网吧”、淫秽色情出版物、性保健品商店、违规经营电子游戏厅、录像厅和歌舞厅等诱发青少年犯罪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加大打击力度。
三、努力开创全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新局面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非常艰巨的工作,也是一项实践性非常强的任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工作的难度已不言而喻,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直接面对广大青少年,做人的工作更是难上加难。就目前我区的实际情况看,我们的经济力量还不够强,还难以象经济发达地区那样,由政府出资,组建一支专业的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专门从事这项工作。这就要求我们一定要立足现状,勇于创新、大胆实践,积极探索,着力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组织协调,共青团组织牵头指导,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依靠科学合理的,稳定长效的工作机制,形成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强大合力。
一要加大领导力度,提供工作保障。各单位要重视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要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保一方平安的总体工作目标之一,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要加大经费支持,强化专项工作经费保障,保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正常开展。各街道和社区要用好社区综治工作经费这笔有限的资金,把“社区阳光工程”等基础性工作开展起来。
二要加强组织协调,促进齐抓共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要求各部门必须立足本职各负其责,同时又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综治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定期召开会议,沟通情况,研究工作;特别是团组织要切实承担牵头责任,当好参谋助手,促进各部门、各单位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关注。教育部门在抓好在校学生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同时,要把学校的教育资源向社区延伸,通过开放场地、提供师资等方式为社区青少年服务;中小学校要与社区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建立社区评价与学校评价的结合机制。公安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加强社区警务建设,以社区青少年群体为工作重点,依法加强对监外执行、缓刑、管制青少年的监督、管理和帮教工作。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尤其是司法所的作用,要将社区青少年作为重点对象,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便于青少年参与的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等法制实践教育活动,帮助青少年在实践中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逐步深化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各项法律服务工作,为社区青少年排忧解难,维护其合法权益。文化部门要加强公益性社区文化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教育活动,丰富青少年文化生活,营造文明健康的社区氛围;加大对网吧、歌舞厅、游戏机房等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督检查,净化社区环境。其他相关部门都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齐抓共管,为“社区青少年阳光工程”尽职尽责。各街道、社居委要通过主动作为,发挥“穿针引线”的作用,利用“社区青少年阳光工程”活动的开展,密切有关部门、单位、社区、学校及家长等方方面面的联系,逐步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社区青少年阳光工程”运行网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要强化督促检查,落实奖惩措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衡量各单位、部门综合治理工作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要建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责任制,完善量化考核体系,细化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责任,加强经常性监督考评,督促落实好各项工作措施。要根据考核结果,开展评选表彰活动,对为“社区青少年阳光工程”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以切实推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更上台阶。
同志们,实施“社区青少年阳光工程”,是推进新形势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任务。希望同志们要以对青少年高度负责的态度,务实创新,真抓实干,开拓进取,将“社区青少年阳光工程”抓出成效,为我区抢抓机遇,发展至上,率先崛起,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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