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控告、举报工作是执法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党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和桥梁,为保障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
热情接待来上访、控告、举报的群众;
二、
为保障上访、控告、举报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对所反映的内容严格保密;
三、
对上访、控告、举报的各种材料要逐件登记,签署办理意见送分管领导阅后转有关单位办理;
四、上级和有关领导要求报果的案件,做到有登记、有办理意见、有督办情况、有文字结果,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需要执法监督室具体办理的信访件,由执法监督室提出建议,经委领导审议后方可开展调查等工作;
六、认真做好登记、审查、催办、督办、上报、统计工作,争创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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